§ 孩子學樂器半途而廢?家長要檢討 §

來源:搖籃網 作者:佚名

不少家長談到學樂器時,幾乎都有一個共同的經驗——“學會一件東西怎麼會不需要逼呢”,甚至有家長說“每天練琴,孩子都會哭,但是哭完了還得練,哭也不許離開琴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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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不愛學,家長和老師應及時“檢討”

孩子出現厭煩情緒是正常的,但需要被及時轉化掉。僅就處於音樂入門階段的孩童來說,他們和音樂的互動過程應該是快樂的,享受的。也許會有人以郎朗作為“逼”成功的例子,但這絕不是普遍規律。

專家認為,如果孩子出現哭鬧現象,一定是什麼環節出錯了,家長和老師要及時“檢討”:也許是家長上課前的幾句“必須”、“應該”把孩子給嚇住了,讓他產生了抵觸感;也許是老師在讓他做他現在很難做到的事情,他覺得太難;也許是他心裏惦記著自己喜歡的動畫片已經開始播了……如果孩子實在鬧,不如就讓他停下來。保護孩子的學習興趣比在規定時間內練好一首曲要重要得多。他有興趣的話,慢慢會自覺對自己彈出來的聲音有要求。“至於一些極端家長在傳播的自己孩子成功拿到什麼獎靠一年打了多少個耳光,所有的家長聽都不應該聽這樣匪夷所思的事情”。

此外,幼兒的厭煩情緒,也可能跟家長乃至教師的“功利化”有關。因為一些家長一上來往往就拿孩子“會彈點什麼曲子”、“能彈新曲子了嗎”等來衡量孩子的學習成果和老師的教學效果。

周海宏更是直言不諱地說,我常常接到家長的諮詢,發現他們對待孩子學琴方面,專業和技能要求太高,最糾結的就是“孩子最好幾歲學”、“哪的培訓班最好”、“什麼樣的老師最好”、“怎麼練效果最好”、“什麼時候才能彈到這個階段的最好程度”……這一堆和“最好”相關的問題,反映了家長過於功利的心態,其後果往往是讓孩子學了一門“技術”,而“恨”了一門藝術。

學樂器就像是學說話

讓入門階段的孩童一上來就讀譜、彈曲的教學方法,往往是違背孩子學樂器規律的。學一種樂器應該就像學語言一樣,也要遵循聽——唱——彈——讀的規律。先引導他充分感受到他聽的聲音,自己唱出來,然後過渡到讓他學習把自己聽到的在鋼琴上彈出來,再引導他把這一段曲子對應到琴譜上。這種興趣驅動的、自然而然的學習過程,更容易讓孩子接受。

在入門階段,不妨就讓孩子多彈彈他會的曲子,這樣他會越彈越有信心、越懂得享受。等到八九歲左右,那時他們生理和心理條件發展到足夠成熟的地步,那時再讓他鑽研技術,你會驚訝:他們學得如此之快。

還有一些家長糾結在孩子手指短,是否就失去了學樂器的機會。王瑞表示,只有在非常專業的演出上,在難度極高的曲子上,手指的張度不夠才會體現出一些區別。家長對這一問題的考慮,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家長的理念。學藝術,最忌諱急功近利。讓孩子學習一種樂器,不能都指望著他成名成家,培養他的審美能力乃至內在氣質、讓他成為一個終身享受音樂的人是更為重要的事情。如果手指長,無疑具有一定優勢。但手指短,也毫不妨礙孩子在琴鍵上彈奏出美好的音符,不妨礙他演奏出動人的經典樂章。在入門階段,家長和老師要做的,就是把孩子高高興興、快快樂樂地引上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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